黑龙江省2015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出台 统考12月13日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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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5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出台 统考12月13日开考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宋菲) 19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出台。2015年我省美术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的专业课继续实行省级统考,12月13日起开始考试。省外院校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校考考试时间在春节后进行,时间为2015年2月24日至3月20日。

据了解,我省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11月25日前在“龙招港”公布。2014年12月13日将进行美术类专业、音乐学类专业的基本乐理和听音,以及戏剧与影视学类的影视分析的省级统考;2014年12月23日至30日进行舞蹈学类的省级统考;2015年1月6日至16日进行音乐学类的视唱和专业课的省级统考;2015年1月18日至30日进行戏剧影视类的朗读和演讲、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省级统考。省外院校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校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2月24日至3月20日,考试地点待定。

据悉,凡我省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需在我省组织校考的,须经省招考办同意后在指定考点进行校考。未取得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无资格参加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必须持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进行报名。

详情考生可登录“龙招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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