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要求,全面提高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日前,上海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等7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切实加强和改进上海中职校学生德育工作提出十一个方面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职校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全面加强和改进对在校中职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对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提升上海企业劳动者整体素质,增强未来城市整体竞争力,有力维护社会总体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同时,在社会价值观日趋多元化、新兴传媒迅猛发展形势下,切实改进中职学生育人观念,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形成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各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全面提高对中职学生德育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应对挑战,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使本市中职学生培养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明确中职校学生德育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逐步完善以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道德和法制教育、就业创业教育、生涯发展教育、生命教育为重点的分层递进的德育内容体系;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促进学校育人目标与职业岗位要求相衔接、课堂教学与实习实训相贯通,形成与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校长负责、分管校长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实施、教学部门密切配合、团委和学生会积极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要求,结合本市中职学生的新情况,着力解决中职德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探索中职德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途径,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中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培养机制,逐步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关心、大力支持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努力把中职学生培养成热爱祖国、品德优良、敬业爱岗、技能高超、身心健康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三、切实发挥课堂教学在中职校学生德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意见》要求,各中职校要加强《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等德育课程建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办法,突出教学的实践性;结合社会形势和重大社会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注重发挥其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育人功能,结合职业教育规律、学生思想道德发展规律和各学科、专业的特点,有效落实思想道德教育任务,使学生在获取知识、掌握技能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
四、高度重视实践教育环节特别是实训实习阶段的学生德育工作
《意见》要求,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实训实习阶段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注重利用行业、企业和生产一线的资源优势,结合实训实习的特点和内容,开展以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学校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接收中职学生实训实习制度,落实企业在中职学生实践教育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实训实习阶段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要有考核,并作出相应评价,评价应由学校和实训实习单位共同完成。学校要注重发挥各类技能大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在磨练学生意志、弘扬奉献精神、培养团队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好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社会发展之间互为促进的关系。
五、切实推进中职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意见》要求,要针对学生在成长、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青春期教育工作,培养全体学生的自尊、自信、自强和乐群意识,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帮助他们增强应对挫折、适应岗位、融入社会的能力。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心理辅导室,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教师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应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学校心理咨询”职业认证,取得“学校心理咨询”中级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通识教育,并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生工作部门人员、班主任职务培训的重要内容。
六、积极建设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
《意见》要求,中职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加强校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充分挖掘校训、校歌、校史的丰富内涵,开展形式生动的主题教育活动,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开展中等学校社团文化节、“高雅艺术走进中职校园”活动,定期举办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节,引导学生培养高尚情趣、提高综合素养;拓宽校园文化建设渠道和空间,将优秀企业文化引入中职校园,加强企业文化展示场馆建设和使用,展示企业劳动模范和能工巧匠自立自强、爱岗敬业的职业风采;聘请各行业劳动模范、技术能手等先进人物担任学生“校外兼职辅导员”,尤其要发挥学校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作用,邀请他们讲述岗位成才的亲身经历,帮助学生感悟人生的价值;注重利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和城市变迁进程中积淀的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学生正确认识职业价值,增强文化认同感。
七、注重发挥网络等新媒介在学生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要积极构建中职校校园网络文化,充分发挥其思想道德教育功能,把握网络教育的主动权。加强校园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加快建立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网络服务平台,密切师生交流和家校联系;鼓励学校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共建,优化网络信息传递和沟通功能,及时向学生提供丰富的企业信息和文化信息,使网络成为校企合作的交流平台,成为学生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窗口;密切关注学生的网上动态,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网络规则和网络道德,指导学生正确辨别和运用社会网络信息资源。
八、全面提高中职校学生管理工作质量
《意见》要求,学生管理工作要与德育工作紧密结合,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从关心学生发展、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增强学生管理的实际效果。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重视学生行为规范养成,利用各类仪式教育、重大节庆活动等契机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对有行为偏差的学生要重点实施帮教;大力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培养职业态度和职业精神,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帮困助学政策,并指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帮困助学资金,引导学生学会感恩,立志报国,服务社会;加强住校学生的管理,注重寝室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为学生的成长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快建设块牵头、条支撑、点尽责的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管理格局。
九、着力加强中职校学生德育工作队伍建设
《意见》要求,要积极动员中职校广大教职员工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中职校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育人职责,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建立上海市中职德育师资培训基地,加大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健全德育教师职务评聘制度,不断提高中职学生德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规范班主任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职责》。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须由学校教师担任,并将班主任工作量按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动员优秀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各类评优的基本条件。建设“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努力培养一支热爱学生、乐于奉献、业务精湛的骨干班主任队伍。
十、努力营造合力育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意见》对各有关部门在推进中职校学生德育工作中的职责作出规定。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社会文化环境,为中职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对“高雅艺术走进中职校园”活动予以政策支持;要将中职学生德育工作研究列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为增强工作实效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对中职学生实行免票开放,并设立相关活动项目。各级文明办要把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优质资源开展符合中职学生身心特点的主题实践活动;要把中职德育工作作为各级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育人功能,切实加强管理和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用工取向。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对中职校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的领导,加大团员发展力度;注重团干部队伍建设,推荐优秀青年教师承担团工作,提高团干部从事德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综合能力;积极开展成人预备期教育,培养中职学生的成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丰富学生社团活动,发挥中职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贴近中职学生家庭需求的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班送到学校、社区,为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成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家校联系制度,积极建设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互动联合的工作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加快完善中职校德育工作保障体系
《意见》明确,市教委将加强评估督导,把德育工作作为衡量中职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建立由教育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学生家长等各方广泛参与的开放的德育工作评价机制;定期评选表彰中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会等校际协作组织作用,积极为中职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与各相关行业要对所管辖的中职校切实承担起管理职责,对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并根据中职德育工作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中职校的德育工作加强指导,提供服务;各相关行业要主动将本系统有关资源提供给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中职校。学校党政负责人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做到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学校应根据中职学生公用生均经费中德育经费的基本标准,结合本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实际需求足额安排德育工作经费,并加强对德育经费使用的效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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