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项目国内阶段收费标准,近日得到批复,明确收费标准继续按《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09〕64号)标准执行,可以适当提高本科生项目收费标准。
湖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14个共建出国留学培训基地院校之一,也是中南地区唯一的出国留学培训基地。湖南省物价局于2009年以湘价函〔2009〕64号对湖南大学出国留学培训基地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
考虑到培训方案变化以及培训成本增加等因素,现依据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湖南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项目成本的测算报告,结合实际制定收费标准。
对自愿参加湖南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项目国内阶段的学生,本科生项目每学分450元,2+2模式共180学分(第一年90学分,第二年90学分),3+1模式不少于260学分。2009年湘价函〔2009〕64号文件规定,本科生项目每学分330元,2+2模式共150学分(第一年90学分,第二年60学分),3+1模式不少于210学分。
新标准相对于2009年湘价函〔2009〕64号文件的规定,本科生每学分多了120元,2+2模式多了30个学分,3+1模式最低标准则多了50个学分。
批复的新标准还规定,对入学考试不合格,自愿参加预科班的学生,学费按每生每年9000元的标准收取。每学分不得少于16课时,学生第二次补考不及格需重修学分的,按实际重修学分数和不超过上述学分收费标准50%收取学分学费。学生中途退学的,按未修完的学分数退费。
入学考试费每生200元;2+0模式的研究生资格审查费每生800元,学位评审费每生30000元;普通宿舍为每生每年600元,学生住公寓制宿舍的,按省物价、教育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涉及代收费的,按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实验实习每生每年300元,ESL考试费、APS审核费、国外大学入学申请费、签证代办费及国外注册费按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对自愿参加湖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人生和职业规则国际课程班的学生,可按每生1500元的标准收取培训费,培训时间为7天,教材费按实收取。
对入学前自愿报名参加湖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外语辅导班的学生,可按每生1200元的标准收取辅导费,辅导时间不少于15天,本批复适用于2013年秋季以后入学的新生。
另外,湖南大学《关于申请高级管理培训(EDP)项目培训收费标准的函》近日也得到批复,EDP经典管理课程培训班为每人每期29000元;EDP高级管理课程培训班为每人每期51000元。
根据要求,湖南大学接到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登记手续,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教育部门的检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