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物价局近日在对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入学收费公示情况的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公示情况较好,内容详细,公示醒目,但仍有学校存在公示位置不醒目、公示内容模糊等不规范现象。
为规范秋季中小学收费行为,今年8月下旬,湘潭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并做到依法公示,阳光收费。最近,市物价局组织对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入学收费公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看是否将“三局”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湘潭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检查发现,各学校都将“三局”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张榜公示,大部分学校公示栏比较规范,内容详细,公示醒目,在公示文件的同时将本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收费等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公示。公示好的单位有:市一中、二中、十一中、十六中、和平小学和益智学校。也有少数学校对收费公示并不重视,有的只张贴了文件复印帖,有的公示位置不明显,查看不便。如市内某中学将“三局”文件贴到学校大门外的宣传栏内,玻璃上灰尘厚,文件无法看清,并且宣传栏前停满了摩托车和电动车,学生和家长无法查看。
该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对检查中发现的公示和收费不规范的学校进行重点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学生及家长一旦遭遇教育乱收费,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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