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从财政部获悉,国家将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资助。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日前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明确了相关资助政策。
根据办法,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入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有关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根据办法,补助政策涉及的高校包括所有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不过,办法明确,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将不享受国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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