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注意事项

首页 > 

地方

 > 湖南

 > 湖南省2013年政法...

湖南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注意事项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缴费时间为8月29日9:00-9月4日17:00。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网上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与招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

2、笔试科目和时间

专科试点班:

2013年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14:00-16:30申论

2013年9月22日9:00-11:30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专升本试点班:

2013年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21日14:00-16:30申论

2013年9月22日9:00-11:30民法学

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地点

设在长沙。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报考人员自行下载的准考证。

4、笔试加分

对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总成绩加10分。

9月23日至27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详见附件3),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退役证等证件资料,到报考定向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申请,省直监狱、劳教单位报考人员到省司法厅进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加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11月,面试地点在长沙。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照集中面试形式,统一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三)体能测评

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于面试的第三天进行,地点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报考人员应于早上8:00前赶到指定地点集合。

(四)体检

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县级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体检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录取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人选,并在相应网站上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报国家公务员局,由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时间要求

招录工作在12月中旬完成。

●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

省委政法委政治部0731-82219970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省人事考试院0731-82217753

省教育厅学生处0731-84714915

省司法厅政治部0731-84586377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