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负责人就08年司考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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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负责人就08年司考试答记者问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日、21日举行,带着广大考生关注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孙纬。

问:今年我省司法考试报名人数是多少?

答:近年来,我省司法考试报名人数不断攀升。今年,全省共有8433人报考,比2007年增加了2019人。

问:今年我省司法考试与往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报名方式上的变化。根据司法部的要求,今年全国实行网上预报名和进行现场确认,直接打印准考证主证和副证,整个报名过程采取网上操作和管理。二是考区设置上的变化。从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出发,经司法部核准,将考区增至四个,即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考区,这一举措深受广大考生的好评。三是报名条件的变化。司法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此项政策有利于推进基层偏远地区法律职业人员短缺、断档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时更多优先选择法律职业。

问:我们注意到,今年司法部新修订了司法考试有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今年,司法部在充分研究论证并综合分析各方面条件和时机的基础上,修订了《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制定《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和《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督考工作的通知》。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和管理。

新修订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增加了司法考试实施工作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保密机关的监督的规定内容,对于应试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实施办法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新修订的《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国家司法考试保密工作规定》以及新制定的《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督考工作的通知》,对司法考试管理人员提出了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工作要求。

问:省司法厅在维护国家司法考试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围绕司法部提出的“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基本要求,我们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强化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启动省司法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公安厅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协调工作机制,采取联合整治行动,快速处置、依法惩处。对违纪考生依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惩处各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问:请你谈一下考生在考试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考生要认真掌握《考生须知》和《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要求,自觉遵守考试各项纪律和规定;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们将启用高科技设备进行监考,对作弊活动进行严肃查处。我在这里真诚的告诫并希望广大考生树立并养成“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考风,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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