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提高黑龙江省校舍防震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黑龙江省将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师生食堂、厕所、浴池以及围墙等基础设施开展排查,重点排查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结构的校舍。
据了解,抗震安全排查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当地建设部门紧密配合。建筑工程质量排查制定统一的排查方法和标准。对发现存在重大抗震安全隐患的校舍,学校须委托房屋抗震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或鉴定。
确需加固的,要制订加固工作计划,落实加固工程资金,限期完成加固。对土建项目竣工后,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土建尚未完工,且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封存,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建设部门集中处理。力争在9月1日前完成所有问题校舍的加固与修复工作。
据悉,省教育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组重点抽查全省部分地(市)学校,并以各单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落实情况作为2008年基建工作联合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校舍质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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