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07年高考实施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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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7年高考实施阳光工程

省招生委员会副主任、省招考办主任孙权29日在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宣布,我省2007年高考实施阳光工程,为广大高考考生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及氛围,真正办人民满意的高考。孙权主任说,我省将推行以下十项举措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一、强化政府领导。

2007年省政府决定继续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确保高考安全责任状,继续实行省市县教育、招生部门和各级主考、监考、巡考责任制、奖惩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高考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确保高考顺利进行,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二、推进综合治理。

2007年实施七厅局(市县七部门)联席会议定期不定期例会制度,开展考点考场“清理周边摊点”、“定岗监管噪音”、“专设卫生防疫站”、“定位查处违纪”、“为高考学子车让路”等环境治理活动,充实调整各级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强少数民族、侨眷等考生资格审查把关,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防控通讯工具作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2007年要采取“人防和机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的严肃考风考纪措施,着力查处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和考场内外泄密传接试题、答案的违法案件,增配一批金属探测仪,考生必须持“两证”即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继续从省教育厅、省招考办选派专职干部赴考点蹲点督查,继续利用“手机屏蔽器”、“金属探测仪”、“作弊克”等现代手段防控通讯工具作弊。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

2007年要建立并启动上通教育部下达市、县及考点的各级招生网上指挥系统,实现网上召开视频会议,网上监控保密室,网上传输信息数据,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共享信息资源等多种功能,形成全省招生考试管理快速反应机制,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完善招生宣传形式和内容。

2007年要把全省统一招生宣传计划由去年的30条细化到40条,编发全面深入推进阳光工程13项信息公开内容,公示特殊类型招生、照顾录取名单以及录取信息查询渠道、方式,加强网上填报志愿、港澳院校招生、六所师范院校免费教育等新政策新规定的宣传,增设“政策解读”、“预防诈骗”、“诚信高考”等专题报道,广泛宣传考试前后、填报志愿、录取当中重要时段的“提醒考生注意事项”,舆论先行,宣传到位。

六、提升为考生服务能力。

2007年启动网上24小时咨询服务工程,着力解决伤残病弱势考生的困难,带着身后的感情关怀每一位考生,服务每一位考生。继续实施吸引省外院校多向我省投放招生计划的惠民举措,继续开展网上、电话、现场和重点内容、重要时段的多形式多渠道咨询活动,及时公开咨询、申诉、举报的电话、网址、地址,继续组织考生签订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将考试诚信状况记录到考生电子档案,增强透明度、信任度和满意度。

七、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2007年要由考生通过网上直接填报志愿,并且各批次均调整设置为两个志愿。同时,继续组织进行各批次剩余计划网上公开补报工作,继续发布“安民告示”,提前公布有关各批次填报志愿时间、录取时间、补报志愿时间,切实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减少新生报到流失率。

八、加强招生监督。

2007年以省招委名义特聘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媒体记者、有关厅局、中学代表做普通高校招生省级监督员,并颁发特别通行证随时随地监督;为录取考生打印加盖“黑龙江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由录取高校连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考生,审核招生院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章程及宣传资料;实行下一工作环节监督检查上一工作环节零报告制度,将整个招生工作完全置于舆论、社会、考生及家长监督和法律、纪律、制度制约之下,有效防范和治理体制外招生,严打招生诈骗。

九、促进和谐招生。

2007年要着力规范管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扩大省内院校艺术类招生术科全省统考专业,统一公布参加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实行全省统一专项测试,打击“假冒伪劣”并跟踪问效,从省招考办抽调专职干部定岗定位监督把关公安司法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集中公示2007年首次在我省招生的17所港澳院校录取情况和录取结果。

十、强化内部管理。

2007年将隆重召开恢复高考30年纪念总结表彰大会,继续严格执行“六不准”和“八荣八耻”,实行岗前教育培训、岗中相互监督、岗后评价奖惩,严格执行划线原则、投档原则、网上调整计划原则,修订完善招生信息密码转换锁启制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韩晶)

来源: 东北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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