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招考两低分者入围 母亲均为干部湖南事业单位招考两低分者入围 母亲均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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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事业单位招考两低分者入围 母亲均为干部湖南事业单位招考两低分者入围 母亲均为干部

时间跨度三个月,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一场普通的乡财所和社区事业单位招聘,被网友们称为“令人厌倦了的肥皂剧” 。

将该区招考推到风口浪尖,缘于考生曾明明(化名)的无意之举。该考生通过搜索查到部分入围考生的身份证号,意外地发现公示名单中至少有两名考生分数比自己低,其中一名考生焦某仅41分,比自己低了十几分,他怀疑此次招考存在暗箱操作。

3月29日,《法制周报》记者来到鹤城区人事局,该局向记者解释了民众关注的话题,但对于记者要求查看“神秘”考卷,人事局称可以查阅,但是要申报领导批准,该区宣传部称不宜查卷。

“感觉有些像小学生过家家,过于随意,也过于恣意。”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认为,此次招考事件再一次暴露了我国事业单位招考制度的问题,相关立法一直没有出台。

“肥皂剧”回放

3月28日,记者见到了这名被网友视为“平民英雄”的落榜考生曾明明。

“为什么我查的就那么凑巧,就两个错的?你说上千人,难道就错了这两个?”一见到记者,他显得愤愤不平。

2010年12月底,他报考了2010年鹤城区乡财所和社区工作站岗位,随后开始了紧张的备考。

“没想到2011年1月初,就有媒体报道报名条件被指是为了照顾官二代。”为此鹤城区不得不修改简章取消加分,考试被推迟两天举行。同时被媒体披露的还包括向考生收取300元、总计超过24万元的“天价”报名费。

2011年1月18日考试结束,曾明明感到可以松一口气,开开心心过年。“1月26日鹤城区突然宣布此次考试取消,理由是有少量的考题内容超出了大纲的范围,决定择日重考,最迟不超过2月份。”

然而考试被再次推迟到3月初。3月12日,考生的成绩被张贴公示在人事局的宣传栏中,考生可以在一周内申请查分。3月18日,鹤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了入围名单。

曾明明没有在网上看到考生的成绩,也未得到考生成绩被张榜公布的消息,“经过几次捉弄,我有点不太相信考试的真实性。”他遂将入围名单的考生姓名在网上搜索,找到了14名考生的身份证号码,输入系统查询后他惊奇地发现了两名低分考生入围。

考试编号为“612”的焦某公共基础分15.5,折后分6.2,城市工作分58,折后分为34.8分,总分41;编号为“811”的尹某公共基础折后分25.2,城市工作折后分29.7,总分54.9。随后,记者查到曾明明的分数确实比该两位考生高。

巧合的是,鹤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忽然关闭三天。记者注意到,这段时间,来自红网以及怀化五溪论坛针对此事的评论风起云涌,网友呼吁要求查看试卷,公布所有人的详细分数,并找到幕后的黑手。

低分考生是“官二代”吗?

3月28日,鹤城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恢复正常,曾明明发现低分考生的成绩已被改动。

同时在怀化市新闻网上,鹤城区人事局回复,“考试成绩公布以后,前后陆陆续续共有30多名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提出质疑并申请查分。经查核实后,我们确实发现有两名考生卷面成绩与统计录入成绩不相一致,卷面分数均比统计录入的分数高。一位网上成绩为41的考生折算后的卷面成绩为61分,在社区职位中排名第56名;另外一位网上成绩为54.9的考生折算后的卷面成绩为63.9分,在社区职位中排名第41名。而当时我们的录取名单则是按照卷面分数来定的,所以这两位考生会以‘低分’出现在了体检名单中。”

对此,鹤城区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成绩统计录入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校对,但由于时间紧,人手少,面对上千个数据,还是出现了个别错误。

但是,这一解释并没有得到多数网民的认同,“录取工作都是需要一审二审什么的,档案里也会有考试分数的,录入错误,大事化了,但是老百姓不是傻子。”网友“愚民”认为。

一些网友甚至开始呼吁对尹某、焦某进行人肉搜索,以揭开两人的神秘面纱。

鹤城区人事局向《法制周报》记者出示了两人的报名原始材料。

尹某系1985年出生,住鹤城区河西某村,大专学历,已婚,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就读于河南焦作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在美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做音响师,2008年5月至今在鹤城区河西某街道办事处工作。其母亲系街道办事处工会主席。

焦某1990年出生,住怀化市,大学本科学历,未婚,2006年9月至2010年6月就读于湖南工程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并于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辅修市场营销专业,其母亲系市某单位干部。

随后,记者联系到尹某,对于网络上的舆论,他显得比较淡然。“我在3月14日申请过查分,后来他们(人事局)说我又考上了,我自己都莫名其妙。”

他同时坦然表示不怕网络上的炒作,“我怕什么,我们一家子农民。我妈妈是临时工,我爸爸是村里的组长,我老婆、我自己都是临时工。”

针对网友质疑焦某的年龄问题,她告诉记者,“我年龄很小就开始读书,初中高中未跳级,但是我是艺术生。”考试后,她申请过查分。“我觉得很无辜,本来我成绩弄错了,人事局确实给我打电话说分数是错的。”

据焦某的母亲介绍,2010年焦某参加了四次公务员性质的考试,还申请参加了中公教育的培训班,“我本来没地方说话,我自己都郁闷死了。我小孩子是十分优秀的,本来公共基础的考试都有69.70分,就是申论差了点,2010年参加选拔生都入围了。分数出来后,我们打了报告申请查分。”

她同时认为网络上也要尊重事实,避免伤害无辜的人,“请求人事局尽快澄清事实,恢复我们的名誉。”

官方回应:确实是录入错误

3月29日,在鹤城区人事局办公室,该局副局长张安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向记者出示了被张贴在墙上的成绩公示单,该成绩单按考场的顺序进行排列,用A4纸打印,背后还残留着张贴后的胶水痕迹。他表示一些成绩单已被考生撕走,不存在了。

记者找到了尹某和焦某的公示成绩,分别是54.9分和41分,与此前网友在查询系统查出的成绩一致。

张安生表示,成绩出来后有30多名考生提出查分申请,“我们在此过程中查出两位考生的成绩录入有误,随后按照卷面的分数公布了体检名单,但也未书面声明两位考生的成绩系录入错误,只向考生打电话进行了解释表达歉意。”

鹤城区纪委监察室副书记徐阳春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1年3月16日对申请查分考生复核成绩结果》的材料,总共有31名考生申请查分,其中包括位于第六考场的尹某和第十三考场的焦某。该文并有徐阳春、张安生等四人的手印和签字确认。

“网友的情绪可以理解,我们其实也校对了的,确实是录入错误,我们越想做好就越出错。”张表示。

张安生解释,“网站突然关闭三天这个事情,我问了一下,据说是停电了,没去进行查实,因为网站终端设在区办公室。”

据了解,早在18日体检名单公布,媒体尚未报道之前,人事局已经将尹某和焦某的成绩在系统中予以更正,而且重新关闭打开后显示一切正常,“谁想,看到媒体报道,我们才发现不知怎么回事并未更正过来。”张说。

鹤城区人事局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套系统耗资8000元,由于是初次应用成绩查询系统,且系统本身的功能也并不完善,难免会造成误差。

针对“天价考试费”的问题,张安生表示,“经过物价部门,全部用在考试上。”

“如果不重考,只有一次考试阅卷呢,不是省了几万元吗?”记者追问。

“那,还有其他考务这一块的呢?场地费、资料材料费等等。重考时,有200多人退出考试,就少了六七万元。”张安生表示。

随后,记者提出查看试卷的要求,张表示都密封好了,但是“看卷子不由我个人决定,还要请示” 。

鹤城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谢儒金认为,“试卷都是按高考(微博)的程序,改卷很严格,现在不宜拿出来。阅卷老师按流水作业改卷,特别是作文分可能加一点印象分。在这个问题上,就不要查了,不要把卷子挑出来了。如果上级部门追查,我们会作为案子追查。”

专家:

呼吁事业单位招考行政法规出台

“官员一纸命令,深深地伤害了考生及家长,多少家庭因为此事纠结,多少孩子因为此事落泪!在考生的人生路上挖了一个深深的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考生家长向记者诉苦。

有人认为重考已经激化了招录单位与考生的矛盾,是否合法仍然值得商榷,这就要求政府不能再有错误。然而“录入失误”使得民众对于考试公正性的期望跌落谷底。

“对个人来说好像走钢丝,压力很大。也很想做好,有些东西呢,事与愿违,想做好偏偏出现误差。”鹤城区人事局副局长张安生谈到内心感受时,这样描述自己,“经过这么一次,我个人的感受还是要谨慎谨慎再谨慎,认真认真再认真。”

鹤城区区委宣传部部长谢儒金表示:“所暴露的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有错必纠啊。不管人家怎么说,我们是公正的,名单一公布我们就安排考生体检上班。怕什么?我们没做亏心事。”

据其介绍,他的三个亲戚在本次考生中无一入围。

正值此时,公务员考试成为发烫的词汇,人事单位招考如何保证公平公正?针对此事,《法制周报》记者采访了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

《法制周报》:您如何看待鹤城区此次招录考试?

黄捷:本次招考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又出现那样多的不规范和令人可以怀疑、遐想的现象,失去公众信任,从而失信于社会是必然的。种种现象表明,该次考试像是在相关主导者刻意挟私情形下,竭力操控完成的一场考试。”

《法制周报》:据了解,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推动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完成聘用制推行工作,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度。请您从立法的角度谈一谈这件事。

黄捷:我国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一直按照党政机关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没有形成适应事业单位工作性质与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从而使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职责不分,招考用人则处于失范状态。因为在这一人事入口,属于行政机关序列的公务员制度已经有了严格的法律规范;而事业单位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立法的规范,虽处处仿效行政机关,但法律给出的空当,恰好也成就了不少地方利用空当予以投机的机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一个可以暂时缓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律规范需求的措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供一个统一的规范。但就法律需求而言,其只属于行政部委规章的层次,法律效力偏低。我国应早日出台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律或行政法规,以便满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依法进行,政府依法管理的法治需要。

《法制周报》:除此之外,要保证招聘工作更加公正,避免“拼爹”,招考单位还需如何做?

黄捷:建议相关立法应当设定过错推定制度。即针对特定的职权岗位主体确定一个法律上的规则,若发生非正常现象,致使政府公信力受损,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属于不可抗力或意外,应当推定责任人过错成立,并给予处分。提高控制违反道德准则、违法行为的社会约束能力(包括法律约束、社会舆论约束、行政纪律约束),提高违法和违反道德行为的成本;提高增强曝光度(让每一件违反公义的行为都受到广泛关注),促进社会公平,达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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