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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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1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1〕7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安监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日—1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3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4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条件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原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在2011年4月1日—10日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照片必须于本人相貌一致,否则清出考场并作违纪处理),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信息)。

(二)新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均须先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新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公章)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报名表上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登记表到相应市州现场缴费;符合免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资格审查部门在《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注明“同意免考”字样并签名盖章。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4月18日—19日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8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须在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

(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3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元)。考务费在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29日—9月2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跨省转考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前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三部(联系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以往年度考试成绩,需按新报考人员重新报名。

五、工作要求

各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和资格证书,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1996]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第3号)第七条第1款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须于5月15日前做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附件: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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