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0年撤销校长13人
规范择校费和教辅资料、治理小金库成2011年重点
22日上午,湖南省2011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全省教育系统一年内查处各类案件293件,受撤职处分的校长13人。
据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组长、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周德义介绍,2010年,全省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教辅资料征订、补课收费、择校收费等问题,多次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汇报会,对治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了春秋两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和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复核检查等。2010年,全省累计检查高校和中小学校11050所,清退违规收费1262.89万元;春秋两季开学,省治理办收到的教育行风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比2009年减少30%左右。同时重视大要案件的查办,全省教育系统一年内查处各类案件(含乱收费案件)293件,受撤职以下处分的107人,受撤职处分的22人(其中校长1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湖南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强调,要切实把反腐倡廉摆在教育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严格规范择校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乱发教辅资料、乱招生、乱补课;要切实抓好学术风气建设,各地各高校领导班子要对学术腐败坚持“出重拳、零容忍”态度,健全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要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清理高校二级院系利用截留、挪用、套取的财政性资金和办学所得资金以及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要深化对招生、办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严禁高校及其教职工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禁教职工违规到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兼职;要配合省纠风办开展中小学食堂经费管理情况调研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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