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周口民办学校也有公用经费
从周口市教育局获悉,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周口市政府日前出台规定,对民办学校按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对新建的市直属民办学校,市级财政按基本建设资金的15%予以奖励;对新建的县属民办学校县级财政奖励资金不低于10%。
按照规定,该市还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拿出不少于500万元、县级政府每年拿出不少于200万元,用于优秀民办学校的奖励、培训等。民办学校的校舍建设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涉及的基本建设收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为支持民办学校做大做强,该市鼓励民办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并将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非营利性的优秀民办学校,并为其选派一定比例的在编公办教师予以支持。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报、评先选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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