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王红)记者9月11日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改革教师收入分配制度,争取教师收入“同城同待遇”,并重点向农村、教学一线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按照计划,改革将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收入分配制度。针对基层一线教师,今后,我省对到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在薪级工资确定上适当按高标准确定;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其绩效工作总量增长幅度适当高于其他学校。针对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对各类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各地在工资套改时可适当高定。
我省将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推进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任教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完善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政策,对农村幼儿园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按照规定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
此外,我省将增加教师参加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名额,教育系统推荐比例由原来的33%提高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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