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郑州警备区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退役士兵可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政策:退役士兵可接受免费培训
《意见》规定,从2010年冬季开始,凡郑州市接收的城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农村退役士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主就业的转业士官,均可以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1年内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项目,填报志愿,申请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实行属地管理,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各县(市、区)依照就近培训的原则组织实施。
形式:三类教育,长短期相兼顾
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和培训形式分为三类:中等职业学历教育、高等学历教育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可按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免试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或参加职业院校举办的相关专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相应证书。报考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享受报考优惠。退役士兵可免试参加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机构举办的各类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服务:注重订单式、定向式培训
《意见》要求,建立并完善符合退役士兵学员特点的校企合作机制。根据企业需求设置专业和安排课时,采取订单、定向培训方式,提高就业率。学校、学员、企业三方可采取共同签订退役士兵学员意向书等方式,明确培训和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教育等部门要举办专场招聘会,帮助搭建就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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