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称,治理考试作弊,记入诚信档案等惩戒措施很重要,但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网络公布作弊名单则需要慎重。
12月27日至29日将举行河南省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针对此次考试,省招办特别规定:“作弊学生不仅被计入诚信档案无缘大学,而且将被列入‘黑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布。”然而,此举却引来颇多的争议。
支持者认为,只有加大作弊“成本” ,才能有效威慑作弊者,也才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而反对者则认为,大部分高中生都是未成年人,即便犯错,也应该注意方式方法,不应“一棒子打死”,且网上公布名单有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嫌疑。
一份由河南省招办近期下发到各普通高中的通知显示,在今年年底举行的2011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一旦考试被认定作弊,除了取消考试成绩和记录在高考诚信档案外,还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同时,河南省招办的通报还显示,在去年的考试中,全省有114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因在考试中舞弊,而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省招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解释说:“这些考生的违纪舞弊行为,被记入了考生个人诚信档案,这些档案在高校录取时可以参考。”
据了解,与高考录取相挂钩,并网上公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名单,这在河南尚属首次。
“会考全是一些很简单的基础知识,真的很好过。”作为当事群体,大部分高中学生对考试都相当淡定,很多高中的老师和高中毕业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支持省招办这个举措,因为加大对作弊考生的处罚力度,实际上等于保护了不作弊的学生,能够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事实上,对于考试作弊,国家也有严格的规定,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就规定,从2012年起,在高考中作弊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1~3年,大学生参与作弊将被开除。而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就要求用于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
然而,一旦作弊就被计入诚信档案而无缘大学,且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作弊“黑名单”之举,还是引起了一些家长和教育专家的担忧。
“有时孩子可能只是一念之差,这样处理是不是有些重?”“ 可以记录档案,但网上曝光就不要了吧。”一些高三学生家长担心说,大部分高三学生未满18岁,考虑问题不会那么全面,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现在网络影响太大了,一旦公布名单,等于是“一棒子把孩子打死了”,不仅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甚至有可能影响其一生的发展。
“治理考试作弊,记入诚信档案等惩戒措施很重要,但对一个未成年人来说,网络公布作弊名单则需要慎重。”郑州大学教育系王忠宇教授认为,诚信教育不能仅在事后找补,也不单单是学生的事情,学校、家长、整个社会都有责任,应该建立起长效的诚信教育机制,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的错误,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考试作弊是一种不良行为,将会败坏学风、考风,不利于社会公平,但将未成年作弊者名单在网上公布是不合适的,也违背国家有关法律精神。”河南栋梁律师事务所薛少卿律师说,我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大原则就是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目前,未成年人犯法,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和考虑今后的人生成长,司法审判严格采取了不公开审理的原则,这值得河南教育部门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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