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背景】
“十一五”以来,由于郑州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结构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郑州市学前教育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为全面落实《郑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为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创造良好条件,为幼儿园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环境,现结合我市现状,基于这种背景下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学前教育券制度。
【具体实施】
(一)发放与补贴标准
学前教育券的发放对象为: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外来人口中父母持有合法房屋居住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有居住证、就业证明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补贴标准与方式为:每生每年300元,其中直接补给幼儿园100元,幼儿补贴200元。财政全供幼儿园原则上“谁主办、谁补贴”,其他社会投资举办的幼儿园所需资金由市和幼儿园所在县(市、区)财政各50%的比例承担。财政部门依据在园幼儿数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幼儿园,幼儿园按照标准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幼儿。值得一提的是,从2012年秋季起,幼儿入园交费时,家长将学前教育券交给幼儿园冲抵相应的学费。补贴对象在幼儿园期间享受补贴最多不超过3年。郑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幼儿及孤儿、残疾幼儿在使用教育券的同时,仍可享受学前教育其他资助政策。另外,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幼儿园每月托幼费和餐费收费标准合计高于当地同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的幼儿园不享受补贴和结算。
(二)资金结算时须绩效考核
在资金结算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对幼儿园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对于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较好的,可在最低补贴标准基础上,适度进行奖励。对于管理不规范,质量下滑,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将降低、直至取消补贴。市政府要求要建立公示、举报制度和查重系统,接受社会、家长监督。对违规违法的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于违规幼儿园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学前教育券的兑现资格。
【实施效果】
(一)幼儿园教育经费有所保障
郑州市“学前教育券”中有100元是直补给幼儿园,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幼儿园的教育经费来源,调动了幼儿园办园的积极性。幼儿园环境、教育设施逐渐改善,提升郑州市整体办园水平。
(二)保障学前儿童教育机会的公平
该政策同时也覆盖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人口中父母持有合法房屋居住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有居住证、就业证明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幼儿及孤儿、残疾幼儿使用学前教育券,不影响享受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三)规范幼儿园管理
在资金结算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对幼儿园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对于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较好的,可在最低补贴标准基础上,适度进行奖励。这类幼儿园可以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制度创新】
河南郑州市发放学前教育券,体现了政府对于学前教育职责进一步的落实。涵盖了包括流动儿童在内的扶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教育机会的公平。又通过绩效考核的办法对幼儿园办园进行引导。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