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校车当做公车来对待,您认为可行否?河南省政协委员卢一博在关于校车的提案中说,校车关乎孩子生命安全,应由国家财政予以承担。政府应将校车列入公车行列,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把多余的公车予以拍卖,把节省下来的开支全部用于校车购置。建立校车配套补贴制度,按人发放补贴。
在校车关联方的相关责任方面,他认为要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市、区)政府要担负起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担负起校车管理和师生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各级公安、安监、交通运管部门要担负起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凡发生校车交通事故,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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