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高中阶段招生总数为64.5万人,比去年减少11万人。今年中考的一大变化,就是可能将推行英语口语测试。4月24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排各地做好今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中招”)工作。
【招生】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总体招生64.5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重达87%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7%以上,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目标。该方案规定,为确保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目标的实现,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以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同时,安徽省也要求各市要加强对外省学校来安徽省招生的管理,对外省招生的院校资质、报名条件、招生人数、招生宣传、录取程序等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省市示范指标分解到校
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鼓励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开办多种形式的“订单班”。要进一步加强省属中专与薄弱中职学校之间的合作。支持各市有组织地与经济发达市的中职学校开展合作,拓展初中毕业生升学渠道。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省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2013年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70%,具体分解因素和办法由各市教育局制定。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升学考试的学生享受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制定,保证他们与本地初中学校学生同等对待。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
除批准外不准跨市招生
同时,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予以录取;择校生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公办普通高中除承担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举办的“宏志班”,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生外,其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在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方面,该方案也首次确定了具体的处罚办法。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市、县(区)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办法应由所在市、县(区)教育部门批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按照安徽省今年的方案,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地教育局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县(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安徽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录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安徽省学生,自愿回安徽省报考升学的,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集中设立报名点,接受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学生报名。
【考试】今年或增口语测试
2013年,安徽省拟在中考中增加口语测试。但该方案明确:是否开展英语口语考试,以及实施英语口语考试的步骤、范围和考试结果的运用,由各市或县(市、区)确定。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体育考试分值增至35分
按规定,生物和地理学科学业结业考试由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举行,具体考试内容、分值、命题方式和考试办法由各市依据《2013年安徽省初中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纲要》等有关要求确定。
同时,安徽省今年将全面推进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工作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应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考试分值应不低于35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最高分值15分,学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选择一项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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