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院校有42所,比2012年增加了18所,自主招生计划为21800名。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试点院校增加到42所
2013年全省共安排42所高职院校310个专业(类)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自主招生计划为21800名,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转入各试点院校普通高考招生。
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生源范围仍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试点期间,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将按照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要通过市级统筹,建立中高职衔接的人才培养通道,侧重招收市(含下辖县、市、区)所属中职学生。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要面向行业、企业和特殊岗位需要,侧重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行招生、培养、就业联动。
42所试点院校的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均须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各试点院校要根据专业要求,针对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中职学校应历届毕业生,包括退役士兵、农民工等不同生源的特点以及就业需求,研究制定相应的自主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凭高考考生号到试点高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在技能大赛、创新实践中成绩突出,以及有学科、技能特长和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应享受相应的优录办法。各试点院校拟录取学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公示一周后,于2013年4月20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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