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职学校就业率过低专业应停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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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职学校就业率过低专业应停止招生

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出台,今后,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实行总量控制。

今后,中职学校设置专业应遵循以下程序:组织力量对相关行业、企业和就业市场进行调研,做好人才需求的分析和预测,并形成《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调研报告》;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报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订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开展专业设置论证。学校设置《目录》内专业,由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论证;学校设置《目录》外专业,由市或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专家论证不少于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2人,且应具有与所开专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之后,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对已开设专业的专业内涵、专业教学内容、实施性教学计划等进行调整。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质量及学生就业等方面情况适时组织论证、检查和评估,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该专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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