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总计划数将按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10%确定,并纳入招生计划总数中。
其中,8所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可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稳定自主招生规模;已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16所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规模的30%以内;首次试点院校的自主招生计划数,控制在该校年度招生规模的20%以内。
此外,2013年安徽省试点高等职业院校控制在40所左右,2012年已参加改革试点的24所院校继续参加试点。而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也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但须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标准遴选确定,并在11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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