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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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获得推免资格学生注意事项

1、9月20日起,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

2、9月28日-10月25日,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2015年起,推免生的注册、报名、复试、录取等环节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拟报考我校硕士推免生的考生请登录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zs/sszsxzxhqrzzyxw/17548.htm)查看“2015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报名、复试、录取手续。

各研究生招生院(系)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

20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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