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规定新建住宅区与学校需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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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规定新建住宅区与学校需同步交付使用

江苏扬州规定新建住宅区与学校需同步交付使用

据悉,针对部分新建小区应建未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用地被占用等现象,从7月起,扬州市正式实施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及幼儿园布点不得擅自更改,新建住宅区与配套学校同步交付使用。

近年来,扬州市区加大了中小学及幼儿园配套建设的力度,但由于缺乏具体的规范性规定,教育配套设施偏紧的问题日益突出。为破解难题,该市教育局与规划局等部门编制、修订中小学及幼儿园布点规划,预留中小学及幼儿园规划控制用地,并用两年时间研究出台《扬州市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实施意见》。

扬州市教育局规划处处长房磊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加快中小学及幼儿园规范配套建设机制的建立,今年扬州市就将新建6所幼儿园。新规还明确,该市规划局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配套教育设施的用地位置及规模,规划预留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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