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全方位解说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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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全方位解说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江苏助学“立交桥”让贫困生上学无忧

当下正值各学段新生录取之际,原先在读的学生也即将升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6日,省教育厅副厅长倪道潜对江苏省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全方位解说。

【中小学生】

义务及非义务学段均有“困难资助”

“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这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庄重承诺。通过近几年努力,我省基本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面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目前,全省1300万名各级各类教育学生中,有727万名学生享受免费教育政策,有136万名学生享受国家各类助学金,省委省政府的承诺得到了很好的兑现。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从最初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到免除农村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改善伙食营养水平的生活费,目前所有学生均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

非义务教育阶段:在幼儿园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普通高中资助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其中对高中段特殊教育学生实行了免费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全体学生免除学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顶岗实习、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进行资助。

【本专科生】

学费虽上调,资助亦跟着“长高”

今年5月,我省根据物价水平和高校办学成本等因素,对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本专科新生将执行新的学费标准。那么,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会不会受到影响?

倪道潜介绍,早在调整学费标准社会听证之前,省教育厅就明确要求我省高校一旦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就必须将增收的学费按规定比例,足额、及时提取后全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同时继续做好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绿色通道”帮扶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

我省己经并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扶困助学:一是加大政府财政对扶困助学的投入力度,省财政在2014年经费预算中安排高校学生资助经费11.84亿元,比2013年增长了23%,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特事特办,已在秋季新学期开学之前将资助经费全部下拨到各高校;二是根据中央有关部委文件要求,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提高到本专科生8000元,并进一步简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三是继续实施本专科学生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四是对响应政府号召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苏北和苏中有关地区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学生,继续实施学费补偿政策,其中执行新学费标准的本专科生,其学费补偿限额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五是高校严格执行从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规定;六是江苏省教育基金会今年继续安排400万元用于“圆梦助学”,专项资助苏北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入学。

【研究生】

收费改革后,待遇要高于改革前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这是否会导致部分考上研究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入学难?

“国家在取消研究生免费教育、实行收费制度的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大对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投入。”倪道潜介绍,我省推进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坚持三条原则:一是改革后研究生待遇要高于改革前;二是绝大部分研究生获得的奖、助学金要高于他们所交的学费;三是学校收取的研究生学费要全部用于学生培养和奖助。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都将按每学年每个硕士生6000元、博士生12000元标准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对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经高校评审后,按每学年每个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元标准发放国家奖学金;今年秋季学期后入学的研究生,学业优秀者还将获得由政府和学校共同设立的学业奖学金资助。

【延伸阅读】

目前,政府扶困助学是财政教育支出的主要项目之一。2013年,全省各级财政安排扶困助学经费41.92亿元,资助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5.64万人次。其中,安排奖助学金和生活费补助等21.41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1.46万人;安排中职免学费资金14.81亿元,为80.9万名中职学生免学费提供专项补助;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71亿元,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9.28万人。

除国家资助外,2013年全省高校校内资助和社会捐赠的资助金额也达到9.04亿元,资助高校学生20.0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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