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提出深化教改一揽子计划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完善人才培养体制健全教师管理机制
我省提出深化教改一揽子计划
建立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学校行政化管理模式和行政级别;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全面实行教职工聘用制……5月16日,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考试招生制度、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江苏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揽子计划。
包括中考和高考在内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向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该《实施意见》重点阐述的内容。中考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适当减少考试科目,相应缩短考试时间,积极探索部分科目多次考试和等级呈现,在部分地区试行中考二次考试;推行中考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注册入学。
我省在高考方面的改革力度同样不小,主要包括:进一步扩大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实行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综合加权录取模式;健全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推行高职(专科)院校根据学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注册录取的模式;推进对口单招改革,逐步扩大面向中高职学生的本科招生数量等。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也是这一轮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点。《实施意见》提出,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基础教育方面,着力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动高中教育在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与大学教育有机衔接;职业教育方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建立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互通培养机制,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互通途径,引导一批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高等教育方面,创新教学方法与管理,加快学分制改革,推行弹性学制,在部分高校启动“试点学院”建设;社会教育方面,健全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建设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该《实施意见》要求,今后我省将在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健全教育分级管理体制、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创新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改革。比如,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根据需要申报设置目录外专业,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促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发展等。
教育要发展,教师是根本。在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我省将推进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鼓励高水平大学非师范类专业优秀学生选学教师教育课程,并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应聘进入教师队伍;改革师范生招生办法,采取提前批次招生、免费培养、大类录取二次选拔等方式,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读师范;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支持县(市、区)政府对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师资订单式培养,经招聘考核后进入教师队伍。我省还将健全县域范围内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实现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并探索校长和教师跨地区挂职交流。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深入推进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探索设立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推动形成基于需求的基础拨款与基于绩效的专项拨款相结合的经费投入机制。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建立教育债务化解控制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到2015年基本完成公办高中基建债务化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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