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落实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 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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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落实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 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日前要求,研究制定教育部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解决政事不分、职责交叉,以及管得过多过细与抓大事、管宏观不够等问题。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组成员王立英日前发表署名文章《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她要求,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着力推进机关职能转变。准确把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大意义,坚持政事分开、管办评分离原则,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学校、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把该放的权放掉,该管的事管好,下大力气做到“三个推进”。

推进向地方和高校放权。按照政事分开、管办评督分离原则,坚决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取消或下放不必要的认定、备案等职责,减少微观管理、过程管理,集中做好政策制定、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监管工作。着力推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部分职能取消、下放或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

研究界定机关职责权限,机关司局不再组织项目评审等具体事务。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类别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进直属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着力推进机关内部职能整合。

研究制定教育部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解决政事不分、职责交叉,以及管得过多过细与抓大事、管宏观不够等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职数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王立英表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选好配齐领导班子,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办学治校和推进改革的能力,努力实现“四个进一步”。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建设水平。

充分发挥高校党委在高校班子副职提名考察中的作用,完善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完善高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高校与地方党政部门干部双向交流力度,推进干部校际交流、纪委书记同城交流,推进校内党政之间轮岗交流和班子内部分工调整。

着力深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进一步破解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难点,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并举,坚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与选拔年轻干部相结合,切实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

深化培养锻炼机制改革,打破轮岗交流壁垒,出台干部交流办法,明确干部交流的硬杠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鼓励和支持司局之间、直属单位之间,以及司局、直属单位与地方之间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研究制定符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的考核办法,修改年度考核测评指标,为每位领导干部建立平时考核档案。

王立英进一步指出,全面落实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研究出台关于深化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是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制度;创新教学科研组织模式,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积极探索逐步完善人员退出机制;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推进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以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为重点,着力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要敢为事业用人才,着力破解人才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体制性障碍,健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支持体系和引才聚才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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