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某高校毕业近半年的王慧(化名),本在毕业时就通过网络求职顺利与一家大型企业签约,却因企业项目下马,工作被搁置起来。更令她气愤的是,根据与企业签署的就业协议,她在协议期内不得另谋工作,否则需支付数额不小的一笔赔偿金。
“这种现象虽不常见,却是不小的隐患,根源就是很多用人单位的‘霸王就业协议’。”太原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峰告诉记者,学校通过就业指导课和对在就业网站发布信息的企业严格把关等方式,防止学生求职时上当。尽管如此,大学生签约后被用人单位“搁浅”或“退单”仍时有出现。
“近年来持续的大学生就业难,使大学生就业成为‘买方市场’,大学生处于没有发言权的明显弱势。”高峰说,根据我国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应严格依法与大学生签订协议,但不少用人单位制定的协议中,对学生要求多多,对自身约束却很少体现。如此一来,在艰难的就业背景下,学生好不容易觅得的一份工作被用人单位随意丢掉,也只能吃“哑巴亏”。
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增强对劳动合同相关法律的学习和掌握,并在通过网络或现场招聘会谋得就业机会后,对就业协议仔细推敲,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以防被用人单位的“霸王协议”耽误就业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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