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招生办公布了《南京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考生在文化考试结束后、评卷开始前,在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填报个数(共7个)如下:
提前批次(2个):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1个,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或师范学校1个;
第一批次(2个):四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班;
第二批次(2个):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去年“高等职业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班、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专业班、国家级技工学校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
第三批次(1个):中等专业学校中职专业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和中级技工班。
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若考生在学校确认志愿时受阻,可于志愿确认结束后一日内,直接到区招生办申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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