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北京市将以每名中小学生5元的标准,为全市中小学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当学生在校期间或者参加学校组织活动时发生意外,即使校方没有责任,也能获得一定赔偿。这是记者从市教委印发的《北京市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中获悉的。
据了解,自2003年起,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已开始投保校方责任险。但一旦学生发生意外后,校方是否担责仍成为争议焦点,也直接影响受害学生的赔偿。为避免这些麻烦,部分学校干脆不认真组织体育锻炼,停止春游、秋游。
此次《计划》明确提出,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以每生每学年5元的标准,为学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有效控制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实践活动的风险。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此项保险由政府出资,预计投入700万元。投保后,学生在校期间或参加学校组织活动时发生意外,即使校方没有责任,也能获得一定赔偿。此外,学生春游、秋游以及上学期间发生意外,也在此险种的赔付范围内。目前,具体赔付方案已提交保监会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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