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布了今年秋学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此外,公办幼儿园下班后收取的托管费标准此次也已明确,每生每月收费80元。
据了解,此次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包括学费、择校费、代办费、住宿费、伙食费。其中,四星级、三星级高中(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收取学费850元,二星级高中(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收取学费650元;择校费最高标准不超过3万元,择校生缴纳择校费后不再缴纳学费;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伙食费按照“非营利和定期公布收支”的原则,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代办费按有关文件规定,高中各年级代办费标准分别为:高一每生每学期收取430元,高二每生每学期收取330元,高三每生每学期收取155元。
此外,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民办高中代办费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标准执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与去年秋学期一致。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7月,省物价、教育、财政三部门曾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公办幼儿园对放学后家长不能来及时接走需暂时托管的幼儿,可收取一定的托管费。根据该办法,我市物价和财政部门此次对托管费的定义和收费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托管费系指公办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的16:00-18:00)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是每生每月80元。该收费项目从今年秋学期开始执行,并且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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