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泗阳县着力于办学机制改革,五措并举,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办园体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大力规范并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学前教育的需求。
建立健全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管理机制。乡(镇)政府负责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统筹管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切实加大投入,按省优质幼儿园标准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将大村幼儿园办成省优质园,小村幼儿园办成省合格以上幼儿园。
加强学前教育监管体制建设。全县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县教育局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未经注册登记的学前教育机构,一律不得举办。
合理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局。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规模适度、方便就近的原则,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在旧城改造和城镇化建设中,应根据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留足学前教育用地。2012年起,新建幼儿园须按省优质幼儿园标准建设。
加强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教育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确定配套幼儿园的设置规模、用地和建设规模,并参与设计方案审批。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根据规划指标负责配套建设。规划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房屋、场地等设施是公共教育资源,由县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由政府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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