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报考军校和国防生军检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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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报考军校和国防生军检工作安排

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高考,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1、政治考核。参加政治考核的男、女生数量,由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北京卫戍区招生办公室,分别从各院校第一志愿报考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区分男、女生,依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政治考核对象名单于2013年6月27日前下发到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由考生所在学校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学校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简称“政治考核表”),按照要求进行政审,并在7月1日前将“政治考核表”交回。

2、面试。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考生应持高考“准考证”、“军检通知单”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按照分区划片、就近进站的办法,于6月29日、30日分别在66400部队医院(301医院西侧枣林路6号)、66055部队医院(顺义区拥军路5号,顺义公园北门对面)进行面试体检。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随通知单通知考生。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后,面试工作人员应现场做出结论,填写面试意见并交给考生,对面试不合格者应说明原因。

面试现场设立面试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并做出最终结论。对面试意见不一致或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复议组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有关考生和面试工作人员对复议结论必须服从。

3、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与面试一并进行。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66400部队医院、66055部队医院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组织实施,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在体检时一并进行。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仅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指挥专业。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格检查结果查询时间:7月4日9时至17时,7月5日9时至11时30分;查询电话:010—66724375。注:查询电话只于7月4日、5日工作时间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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