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通报3项资助新政:博士助学金每年12000元
中国教育在线讯 21日,山东省教育厅召开2014年山东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政通气会,通报了今年山东3项资助新政。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山东将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12000元;此外,今秋起,研究生奖学金变助学金,硕士生每年6000元。据测算,今年各级财政和高校对山东大学生的资助经费将突破30亿,预计将有近50%的在校大学生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后,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山东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计划内招收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研究生,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而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这意味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8万元,而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2万元。省财政按照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12000元。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两年内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不需要还本金,而两年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此外,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山东还将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用于奖励资助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奖励1万人。据统计,全省高校将新增资助经费1000余万元,各级财政和高校每年用于山东大学生的资助经费将突破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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