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据了解,我省今年夏季高考录取依然分5批进行,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
录取分5批次,继续实行平行志愿
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
提前批包括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和直招士官专业。
自主招生批包括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
本科一批包括国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地方高校及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二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院校和专业。
专科(高职)批包括公安类院校及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院校及专业。
2014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
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填报。具备条件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志愿。如不具备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填报志愿,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填报志愿告知书》应与准考证一同发放,考生签字领取。上网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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