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正式实施。记者获悉,山东省目前在园幼儿共有262.4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8%。目前仍有62万适龄儿童无法入学,根据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学前三年教育将基本普及。
1日,在《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表示,山东省过去三年共投入资金154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922处,完成率为107%。其中公办幼儿园9002处,占总数的90.7%。
据统计,山东省目前共有幼儿园18528处,其中一半都是在过去三年建设的。在园幼儿262.4万人,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80.8%,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3.9%。
“目前尚有62万儿童没有入学,未来三年将争取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据介绍,学前教育目前仍是整个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据了解,在部分山区和偏远农村,由于生源减少,合校造成学生上学距离增加,幼儿园建设存在空白。再加上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还存在不少适龄儿童无法接受学前教育的问题。
张志勇表示,针对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条件简陋、师资水平低、小学化倾向严重等现状,《规定》要求县、乡镇(街道)政府建设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按照规定附设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闲置公共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规定》还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特殊教育学校应附设学前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幼儿园安排合适的学龄前残疾儿童随园就读。学前教育还应建立资助制度,不让适龄儿童丧失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就近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据悉,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山东省将在2016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覆盖。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数量、保教质量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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