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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起至明年6月,济南长清区教体局启动“校长上微博”活动,要求全区120多名校长每天刷微博,发布学校工作情况,及时和学生及家长沟通,并逐渐形成一种长效管理机制。不发微博的话,还将被问责。
甲 方
这个制度可以有
如今,人们了解信息的渠道不再仅限于传统媒体,上微博、微信已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在当今社会,作为互动及传播性极快的工具,微博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大众常用的社交方式。既然如此,该地区启动“校长上微博”的活动,毫无疑问是符合社会潮流的,是符合教育发展实际的,加强了校方和家长、学生在网络上的沟通,这是大好事。
既然是一件好事儿,以行政命令推行,也是必要的,因为人家要推行的是官方微博,是公事而不涉及隐私,更为关键的是,如果没有强制推行,谁能防止这些校长们视这一先进交流工具而不见呢?
不禁想起了前几日的一条新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信箱非常火爆,一跃登上微博热门话题榜,原因在于农大校长勤于回应,让网友们颇为推崇,同时,更多的网友则纷纷质疑自己大学的校长信箱形同虚设,每每去信,却每每石沉大海。仅仅因为和学子有所互动,农大校长就感动了诸多网民,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强制举措,更多的学校领导们恐怕不会过于专注与网民、学子的互动,即使拥有便捷的沟通平台。这么一想,强制举措也就相当有必要了吧?
为此,我们更为关心的是如下两点,一则,为什么这次“校长上微博”活动是“从本月起至明年6月”?过期就凯旋收兵?二则,虽说达不到要问责,可究竟是怎么个问责法并无说明。如果在这俩问题上含糊其辞不动真格,那才是真正的不妥呢!
里 工
乙 方
强制规定显然不妥
引导校长们上微博、发微博,初衷无可置喙。事实上,校长善于利用微博的例子也不少:前些时日,重庆铁路中学一位学生家长就希望学校禁止学生使用智能手机,并愿意为此匿名出资40万元给学校捐赠非智能手机。该校校长就特别发了微博和微信向公众征求意见,并迅速引起热议。学校广开言路,教育管理就容易赢得更多的支持与理解。
只是,长清区“校长被发微博”事件之所以备受舆论关注,显然并非因为制度设计本身的问题,而是强势问责、“逼发”微博。爱发微博固然是好,不发微博也不见得就要动辄得咎。各学校有各学校的情况,“一刀切”地要求学校成为微博活跃用户,考量到信息供给与需求的规律了吗?发个微博,还要数量考核,容易让人联想起当年以数字说话的“学雷锋竞赛”。教育信息公开应该尊重客观规律,逼得太紧,容易沦为形式主义。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网站上的“蜘蛛网”或者“僵尸化”现象,不正是当年“一刀切”以考核促推进的结果吗?
参差多态,美之本源。教育,更要注重多元,关注因材施教、因校制宜。强制制度显然不妥。地方职能部门在因应时代、贴近民意的时候,选择怎样的姿态、构架怎样的路径,不仅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亟待规范的责任。如何正确对待信息化、如何将网络触角有机融入教育版图,不仅任重道远,更要审慎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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