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学校财政保障水平,从2013年起,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0元。
标准提高以后,每生每年分别为初中1000元、普通高中600元和中等职业学校700元;特殊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8000元,为普通初中学校的8倍。青岛市教育局要求,提高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后,各学校要细化预算、严把支出、高效节俭,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规范使用。市有关部门将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