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厅今秋起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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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厅今秋起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

11月21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

为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扩大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同时,我省还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省财政将按专业类别确定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本标准。其中,旅游服务类(不含烹饪专业)、财经商贸类、休闲保健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每生每年2800元;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电工电子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体育与健身类、医药卫生类专业,每生每年3900元;文化艺术类专业、旅游服务类的烹饪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布的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争取用两年时间落实到位。国家中职示范校、省规范化中职学校、省级重点技工学校,于2014年落实到位;其他学校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分步实施,争取于2015年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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