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全面收费,同时完善奖助制度,教育部表示,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不会增加新的经济负担。
根据《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据介绍,研究生学费标准适度从低确定,综合考虑研究生经济承受能力、现行本科生学费标准、部分中央高校试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
与此同时,我国将全面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助力度,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0000元。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高等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同时,高校按规定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根据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的实绩给予相应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除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外,还可享受高校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入学“绿色通道”等政策。同时,提高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据统计,2011年,全国在读研究生总数164.6万人,其中,在读博士生27.1万人,在读硕士生137.5万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