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中的风向
在2005年的文件中,提法为“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人才”。到了2011年,提法变为“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而在今年最新的文件中,则将招收对象明确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从2003年到2013年,高校自主招生来到了10年的节点上,下一步,自主招生该何去何从?今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精简笔试科目,强化对“学科特长”的考察,同时对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规模,以及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比例做出指导性限制与规定。
如果将10年间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不难发现高校自主招生选拔人才的定位有所调整。在2005年的文件中,提法为“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人才”。到了2011年,提法变为“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潜质”。而在今年最新的文件中,则将招收对象明确为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对于考生而言,减少笔试科目、强化面试权重,可谓自主选拔形式的最直接变化。《意见》明确,“凡能证明确有某方面特长或潜质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学校考核面试环节”,“对于确有必要进行相关学科笔试的高校,笔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
对于没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不足、仅是学业突出的学生,不再作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生源主体,这部分学生可以通过高考录取体系择优录取。
自招新政也要求细化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报名条件。提出试点高校应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因校制宜,进一步细化与学科门类或领域相适应的申请报名条件。
对于自主招生的人数,新政仍然明确,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而高校给到自招资格的考生,原则上不超过自招计划数的2倍,也就是说,若一所高校有500人的自招计划,则高校可以给1000名考生自招资格。
自招新政还规定,对学科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可由学校根据对其高考成绩要求及实考成绩,决定是否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破格投档申请。
省内自招再启动
2014年山东省再次进行省属高校自主招生尝试的话,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自招标准的制定,到底要通过自招来招揽什么样的人才,怎么和那些具有自招资格的部属高校错开位。
目前,山东省内具有自招资格的高校只有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三所部属高校,其余省属高校并无自主招生计划。不过,从2014年起,山东将在有关省属本科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招生院校总招生计划的3%以内。此外,对特长显著或具有特殊才能并符合高校培养要求的学生可允许破格录取;对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学生按规定实行推荐录取。
这也就意味着,对于2014年毕业的高中生来说,除了可以选择那些面向全国有自招计划的部属院校外,还有机会选择省属高校的自主招生了。
“山东省属高校自主招生并不是第一次,以前试点过,但是效果并不算理想。”岛城高校一位曾经的招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3 年,山东省有5所高校获得教育部的认可,试点自主招生,5所高校是青岛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每所高校拿出50至100个计划招生名额,在学校录取分数线下、全省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自主选拔录取。单科特别突出或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将可能被这些大学优先选择录取。
“但是就试点了一年,第二年就停了,效果并不太好。”这位工作人员回忆说,当时学校定的自主招生条件也不低,也要求一些奥赛获奖等,但是,真正符合条件的考生,很多都想考部属院校,对省属院校不是很感兴趣 ,学校还特别对有的考生做工作,动员人家来参加,但是,动员的效果比较有限,那一年,各学校的自招计划都没用完。
这位工作人员认为,2014年山东省再次进行省属高校自主招生尝试的话,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自招标准的制定,到底要通过自招来招揽什么样的人才,怎么和那些具有自招资格的部属高校错开位,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不好,那自招效果仍然很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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