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统测于12月15日、16日和22日、23日在清华大学进行,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统测准考证等材料参加考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艺术特长生统测过程中,首先表演自备节目,然后测试基本功。基本功测试题目当场随机抽签,稍做准备后进行测试。器乐测试过程采用“双盲”原则,即实行拉帘测试,考生与评委不见面。测试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含西方打击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书画8个组,不同项目评审内容有所区别。音乐类测试主要考查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视唱、视奏)等;舞蹈类测试主要考查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转、翻、软开度)及模仿、基本功等;戏剧类测试主要考查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书画类测试主要考查临摹、命题、自选、速写、素描、色彩等。
2013年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继续采取全市统测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全市统测工作委托清华大学具体组织实施。拟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都要参加全市艺术特长生统测。全市统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全市统测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拟报考的高校进行测试及认定。只有全市艺术特长生统测合格,并经招生学校测试合格并认定的考生方能以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参加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全市统测合格、经报考学校认定及统一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在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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