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届时,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冷藏48小时以上。
此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将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