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探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2013年海南探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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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探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2013年海南探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

为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校车闷死幼儿、火灾等由于学校管理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考核目标。同时,海南省将探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对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死亡人数排名靠前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设安全校园。通过调动并发挥村委会、居民委员会等方面作用,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中小学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地段的护导。

同时,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春季开学初会同公安、综治等部门,对学校的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进行检查、逐一查找问题和隐患,切实筑牢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屏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严防肇祸滋事危害安全。学校要切实落实值班、巡逻、出入证、请销假等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校园。

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溺水一直是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杀手。对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联动机制上下功夫,积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巡查。要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在加强防范溺水的安全教育上,要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各学校还要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给每位学生及其家长发布预防溺水安全提示,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督促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即将出台。之前,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抓紧制订过渡期学生交通服务方案和校车服务方案,按照“保障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同时,要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强化对在过渡期内仍可以作为幼儿、中小学生校车使用的非专用校车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管理,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考核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并定期开展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演练,切实增强演练的实效性。其中,要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法制教育等,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

为避免发生拥挤踩踏、校车闷死幼儿、女生宿舍被不法分子入侵、校舍围墙倒塌、火灾等由于学校管理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考核目标,学校要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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