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方案公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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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方案公布[附表](图)

2010年海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方案公布[附表]1

海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方案公布

考生报考第一批录取学校需等级分B等以上

海南省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截止4月30日结束,记者17日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凡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据悉,在升学体育考试过程中,各考场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考试内容和计分办法】

据介绍,2010年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男生自选项目为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女生自选项目为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投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每个考生可自选任一个项目。

此外,2011年体育考试必考及自选考试项目也已出炉。男生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男生自选项目为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女生自选项目为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

据悉,海南省市县中招办组织体育考试的成绩按《2010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表》计分,必考项目16分,自选项目14分,共30分,得等级分3分(24—30分为A等,得等级分3分;18—23分为B等,得等级分2分,17分以下为C等得等级分1分),以实际取得的等级分计入中招升学考试总分。得等级分B等2分以上者方可报考第一批录取学校。

【奖励和处罚】

凡在初中阶段参加过全国、全省及市县教育局组织的体育竞赛,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六名、个人项目前八名或市县体育竞赛集体项目前三名、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凭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经市县教育局体卫艺科(股)审核确认后,获奖免考的学生情况还需在学校显著位置统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学生证书和申请书将被送至中招办。考生成绩按满分30分(A等)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凡发现考生请人替考的,一律清退出场,并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发现有替考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当年报考省、市县重点中学的资格。如果开学后方才发现并查实的,一律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2010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作为考生成绩的原始记录依据,每项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由考生本人签名。计算机完成成绩处理后,每名考生成绩须在学校显著位置和网上统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市县教育局中招办将体育考试成绩封存,并于5月30日前转送省中招办,后任何人不得对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进行更改。各市县中招办均以考生在2010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上的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免考和缓考】

对身患严重疾病及残疾的学生可以实施免考,评分标准统一按B等2分计入中考总分。考生需凭市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及考生家长签署意见,经学校报市县中招办核准并网上公示一周后方可评分。医院证明和申请书原件装入该生升学档案,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

对考前突发伤病(含女生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进行缓考。由学校报当地主考,经在场医生核准,当地主考签字后方可缓考。缓考应在考试日期后一周左右统一组织补考,届时仍不能考试的学生可按免考的50%计入中考总分。

此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考试项目,则该项目按零分处理,已考项目按最后得分计入中考总分。无故缺席者不予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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