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组织部于3日下发通知,正式启动首期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培训项目和第三期干部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的学员选拔工作。
这两个培训项目主要是为适应海南中长期发展需要,着力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创新型业务骨干,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有世界眼光、胸襟开阔、能驾驭市场经济、领导科学发展的各级领导干部。选拔对象主要是有一定英语基础的省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政治素质较高、进取心强、英语基础好、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各级年轻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和国有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中型企业正副职管理人员经组织推荐也可以报名参加选拔作为项目补充对象。
通知明确选拔对象如果是省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以及国有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中型企业正副职管理人员的,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不是省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年龄条件分别为处级干部在48岁以下;正科级干部在40岁以下;副科及以下干部要求在35岁以下,每一类别参加选拔的少数民族干部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3岁。
通知提出选拔对象首先必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海南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其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以上学位;同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的不再参加干部硕士学位培训项目,已获取非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的考生也可报名,但最后选送录取率控制在10%内;曾经在国外留学或当过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不再参加国外硕士学位项目等。
据了解09年的两个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0人。
其中首期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培训项目总人数不超过20人,分高级公共管理硕士方向、发展规划方向、城市管理方向和社会管理方向。第三期干部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计划招生不超过30人。
首期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培训项目学制2年。采取分段集中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集中三次,每学期集中一次,每次集中5-8周。课程学习一般1.5年结束。集中学习的地点为清华大学。
第三期干部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学习性质为公派出国留学。学制一般为1年至1年半。采取全脱产学习的形式。专业为MPA方向或MBA方向。
选拔按照自愿报名、组织人事部门严格资格审查的原则,依据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岗位和专业需求,以及干部培养的需要进行推荐。各市县推荐的干部必须经过市县委研究同意,省直单位和企事业推荐的干部必须经过本单位党组(党委)同意。
海南省委组织部和省考试局将于6月21日共同组织英语选拔考试,择优挑选出一定数量的备选人员参加强化班培训。考试参照大学英语等级考试3级水平命题。计划从初选考试中择优录取第一期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培训项目30名备选人员进行考前脱产强化,然后组织统一参加10月下旬的MPA全国联考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笔试与面试。计划从初选考试中择优录取第三期国外硕士学位培训项目50名备选人员参加英语强化班学习,然后统一参加11月份的托福网考。
项目实施的费用由海南省干部教育培训扶持资金资助为主,学员单位和学员个人分担为辅。
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备选人员的推荐工作,并于6月1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到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进行资格审核。详细情况请致电6534212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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