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12月29日下发通知:我省小学从2009年1月11日、中学从2009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中小学下学期报名注册时间为2009年2月9—10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11日。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要根据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需要,为学生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学校不得推迟放假时间或提前开学上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回校补课或上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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