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获悉,按照《关于2008年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人大、省政协、民盟海南省委、民进海南省委、省工商联(总商会)、省总工会、团省委;乐东、儋州、万宁、澄迈、屯昌等县(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在海南省党员干部教育中心举行面试。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提醒,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时30分到面试地点报到。8时未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咨询电话:65200852(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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