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小学每学期要上4课时消防安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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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每学期要上4课时消防安全课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4-2015年全省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获悉, 广东将于2015年前,全面制定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全面落实中小学每学期4课时消防安全教育的要求。

《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考核结果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通报。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2014年底前,实现80%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火灾高危单位全部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加强行业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2015年底前,全面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通知》指出,将加快配置完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2014年底前,全省所有执勤中队配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适体率达到95%以上。普通消防站消防车辆配备达到“3+2”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的最低标准要求,特勤消防站在此基础上增配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多剂联用消防车和1辆化学救援或防化洗消消防车。优化消防车辆结构,各消防支队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比例基本达到18%、22%、12%。

2015年底前,珠三角每个地级以上市建设至少2条消防宣传示范街和2个消防主题公园。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义务教育、职业培训内容。2015年底前,中小学消防知识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率达到100%,全面落实每学期4课时消防安全教育的要求。(记者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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