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评审权下放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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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评审权下放实现多赢

据报道,浙江省教育厅26日宣布全面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有步骤地探索建立分类评价、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到高校,在一些重点高校、重点院系已非新鲜事,譬如我省有包括中大、华工、暨大、华师、华农等10所高校拥有这种权限。省教育厅不久前还表示,今年准备把副教授的评审权下放给高校,不需要拿到省里统一评。不过,浙江省全面下放,走在全国前列,具有破冰意义。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全面交给高校,将是一个多赢结局。于评审公平性,过去的集中评审,存在人情因素、评价体系不科学、评审制度存在漏洞、名额限制、评委私心杂念等,容易出现对申请者不公的现象与事实,挫伤教师又伤害学术,高校因评职称引起的冲突也时有所闻。高校内部评审,回归“熟人社会”,相互之间知根知底,谁的学术水平多高,该上不该上,自有公论,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内部评审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公平性。

于学术研究本身,集中评审必然有一套硬标准,譬如论文数量、发表刊物级别等。为了凑够这些硬件,学术中人就不得不为论文而论文,为发表而发表,制造学术泡沫。评审权下放,高校内部采取“同行评议”的方式,可以降低论文的权重,将教师从“唯论文论”中解放出来,有更多时间用于感兴趣的、长期的课题研究中。

于职称脱魅而言,教授本应是一种教职,被某个大学聘上了,给你一个岗位,你就拥有这个职务,某天你不在这所大学,或者不在这个岗位,就可能不是教授了。国外著名大学基本都这样,譬如某人到A大学应聘,被聘为大学教授,哪天他离开A大学,到B大学去,只聘为副教授,那么他就是副教授,没有什么大惊小怪。而我们的教授是职称,是“金饭碗”,一旦评上就终身享有,不因岗位、学校的变化而变化。当教授评审权下放到高校,各高校之间有自己的评定、聘用标准,到其时也可能出现这种上述情况。去身份化、利益化有助于职称向职务的本义回归。

高校去行政化已嚷嚷了多年,也被写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之中,说明这方面已有共识。高校行政化管理通常包含两重意思,一是政府对学校管理的行政化,二是学校内部管理行政化。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就是减少政府对学校行政化管理的体现。有了职称评审的主动权,高校就可以按自己的发展目标、方向来评、聘教师,赋权对高校自主发展无疑有益的。

高校去行政化是一个宏阔纵深的议题,需要行政逐渐收回“看得见的手”,将属于高校本身的权力一点点地还给高校,逐步建立起以学术主导、教授主导的现代大学运行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将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还远远不够,成果有待巩固,领域有待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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